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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”工作部署,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,4月10日,剑河县人民法院“贵在执行·雷霆行动”与全省各级法院同步启动。

“本院‘贵在执行﹒雷霆行动’正式开始,出发!”

随着一声令下,专项行动正式开始,此次行动剑河县法院共出动4辆警车,20余名工作人员,先后前往剑河县城中鑫广场小区、革东镇老街、校场坝等地开展执行工作。全体执行干警秉持文明执行理念,以普法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,用足用活查人找物、查封扣押、司法拘传等执行措施。

据悉,行动首日,剑河法院冻结涉案资金51.6万余元,扣划6.54万元,发放执行案款8.21万余元,查封房产1227.16平方米,查封停车位3个,扣押车辆2辆,拘传2人,预拘留1人,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人。

剑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春生  张碧桃

编辑 杨胜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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